街谈巷议 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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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09:38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新春佳节将至,精明的商家纷纷借机“大作文章”,有的搞降价,有的搞酬宾,也有的搞赠送。不久前,笔者的一位朋友参与了一次类似的活动,但结果却令朋友心中感到些许不快。 我市某通信运营商按照顾客上一年通话费的金额,换算出一定的积分,顾客可以根据自己拥有的积分找通信商兑换奖品。笔者的朋友凭借20000多点积分的优势,可以兑换一款市价在4000元以上的手机,但前提条件是朋友得先预存7200元的通话费。虽说预存的金额不是一个小数目,但面对那款新潮手机的诱惑,朋友还是决定——换!但另一则附加“条件”吸引了朋友的注意:用户需在日后每月支付5元钱的“上网费”。面对如此“霸王条款”,朋友异常反感,“这手机我不换了!”朋友气愤地离开服务大厅,并告诉笔者,他准备换一家通信公司。 面对当前竞争已达白热化的通信行业,运营商究竟是该把盈利的点子打在制定各种“霸王条款”上,还是打在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上呢?答案不言而喻。 (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