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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越老 交税越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0:0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通讯员葛剑)眼下,本市的二手房交易十分火爆,好地段的二手房交易价格甚至与新的普通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本市地税部门提醒打算加入二手房交易的市民,从今年2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的最低计税价格将根据房子的“年龄”而相应发生变化。

  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个人二手房交易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将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中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依据。但是,对于成交价格低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手册》中确定的指导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则将全部按照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指导价格作为核定的基数征收税款。而且,指导价格还将按照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情况即时调整。

  具体规定是,对于八十年代以后建成的房地产再交易时,按指导价格确定的各区域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数为计税价格;对于七十年代建成的房地产再交易时,按指导价格确定的各区域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数的90%为计税价格;对于六十年代建成的房地产再交易时,按指导价格确定的各区域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数的80%为计税价格;对于五十年代及五十年代以前建成的房地产再交易时,按指导价格确定的各区域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数的70%为计税价格。

  另外,对于指导价格划定的典型区域以外的房地产交易,其计税价格应以指导价格确定的区县平均成交价格的70%为基数,并按上述规定的原则,核定计税价格。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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