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沙龙:基层环保可不要“打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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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0:56 人民网 |
梁江涛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月18日在京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并指出要严肃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准入,彻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决不允许出现象铁本那样的违法建设项目。据悉,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项目。 我国宏观调控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惊官动府的“铁本事件”也已经逐渐被人们所遗忘,常州人痛定思痛,越发注意在新一轮的沿江大开发中如何灌注科学发展观。但这次予以曝光停建的建设项目都是在环评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已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决定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这些项目的建设,并予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那么作为负有在辖区内环境现场监管权的当地环保部门对这些违法建设的项目真的视而不见,还有故意在“打盹”,装糊涂?笔者认为此次国家环保总局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违法建设项目的黑名单,是继审计风暴后又一次在全国掀起的“环保风暴”,它留给人们的思考应该说其中也有一些基层环保部门的“缺位”。有些基层的环保部门对一些重大项目按照投资规模,他们无权审批,只是“过一下手”,然后送上级环保部门。而据新闻媒体调查,地方环保部门均参加了这些项目的预审,并予以通过。一些项目的违法开工,尽管主要是企业无视环评法,但环保部门也存在巡查不够、监督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即使无权审批,对企业的违法开工行为,也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汇报。 预审这一环节大都在基层环保机构,特别是市县级环保部门,根据环评法的要求,市县环保部门对预审的项目应严格把关,应与有审批权的项目一样重视,进行认真审查。对一些违规新上项目的要紧紧盯住不放,绝不能睁一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等到项目建设竣工再去监管就为时晚矣。 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不是如此,迫于地方强烈的发展经济氛围和行政干预,预审流于形式,只是“过一下手”,盖一个章了事。不少基层环保干部认为,预审程序是很虚的一个程序。有的项目明知上级不会审批,环保部门还要违心的通过预审,甚至出人出钱帮助投资方跑省跑京,还堂而皇之称之服务经济。这些做法都是与法律赋予的职责背道而驰的,结果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职责,追究下来,只有咎由自取。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制度,通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避免由于项目盲目建设、经济无序发展而超出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可以使生产要素的布局和生产力的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国民经济的运行更加健康有序。该法专门规定了基层环保部门的预审权限和具体规定,特别规定了违反预审程序的法律责任。基层环保部门应吸取教训,严把预审关。对国家禁止、淘汰的落后产品、落后生产工艺或设备以及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严禁预审程序,理直气壮地对违法建设说“不”。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担负起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相关专题:环保总局掀环保风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