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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汞超标10000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0:06 红网

  近日,广州市消委会对市面销售的18种美白祛斑化妆品进行了比较试验。对汞、铅和砷等11个项目进行的检测结果表明,标称“唯唯·芳”美白祛斑霜、“美津植秀”养白祛斑膏和“活夫”美白祛斑霜的三款美白祛斑化妆品,汞含量严重超标(国家标准为1毫克/千克),依次为10000、4900和270倍。(1月25日《新快报》报道)

  汞含量超标10000倍的“唯唯·芳”美白祛斑霜,让进行检测的消委会人员惊呆了,“
以前真是闻所未闻”。但是,就是这样一种质量严重不合格、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化妆品,又怎么可能获得产品“出生证”、市场“准入证”呢?电视、报纸等媒体又怎能够肆无忌惮地为其造势助威呢?消费者使用这样汞含量重度超标的化妆品,对身体产生不良后果又该由谁来负责呢?

  有人说过,在我国,保健品和

化妆品是投入少、回报大的黄金暴利市场,产品质量到底如何不是很重要,关键是要用广告“狂轰乱炸”,被弄得晕头转向的消费者乖乖买单。商家自然而然就能赚得盆满钵满。某化妆品汞含量严重超标被检测出来,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的反思。

  如果汞含量超过10000倍,还能在市场上红红火火地销售,直到消委会检测结果出来才“寿终正寝”,我想首先是那些为汞超标化妆品开“出生证”、“上市单”的部门难辞其咎。化妆品行业产品的诞生及上市,必须先取得工商质检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难道像“唯唯·芳”

美白
祛斑
霜这样汞超标10000倍的化妆品,都能取得产品质量合格证?

  假如真是这样,工商质检部门就是严重地渎职,我们还需要顺藤摸瓜看看企业和工商质检部门之间有无利益妥协关系;如果那些化妆品没有取得工商质检部门发放的产品质量合格证,那就是非法的劣质产品,一些百货、超市又怎么可以仅仅为了经济利益而不对这些化妆品“进场”进行必要的审核呢?无论如何,在劣质产品走入消费者手上的过程中,一些部门和单位失职了。

  同样失职的不仅是上述的部门和单位,还有那些为劣质产品大打广告、大开方便之门的媒体。比如“唯唯·芳”美白祛斑霜等化妆品,打开电视就能看到它们铺天盖地的广告,投放量之多、时间之长、频率之密集,让电视机前的观众防不胜防。夸大其词的广告,让“谎言说了1000遍就成了真理”,不够理智的消费者就这样被商家下的“套”套住了。一些媒体,怎么也能仅盯住金钱利益,而对消费者的“死活”不管呢?国家广电总局,对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广告播放都有严厉的规定,令行却不能禁止,在劣质化妆品被媒体广而告之时,媒体该如何承担自己的过失呢?

  说到底,汞含量超标10000倍的化妆品都能进入市场大行其道,根源就在于一些公共部门的监管不力、工作失职。相对于劣质食品的危害而言,劣质化妆品的危害可能没那么立竿见影,但是长期下去,对消费者造成身心的危害是同样不容忽视。我们不妨就从“唯唯·芳”美白祛斑霜等化妆品汞含量严重超标开始,对化妆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监管、清查“风暴”,如何?(稿源:红网)(作者:邓璟)(编辑: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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