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得罪百姓就让谁丢饭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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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1:0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据1月24日《羊城晚报》报道:一年被群众投诉三次就要降职,连续两年被投诉三次将被辞退。这些规定近日明确写入了浙江省《省级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这意味着,这里的公务员随时可能因为得罪百姓而丢掉“饭碗”。 历来的情形是,只要进了机关门,就是捧了铁饭碗,只要不得罪顶头上司,哪怕把老百姓都得罪了,也照样安然无事———有了这么一个“潜规则”,还能指望那些端着铁饭碗的公务员以公务为重,以群众利益为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这些口号年年在喊,但是喊来喊去,碰到实际就接不上茬对不上号,机关仿佛变成了一个例外,公务员的“饭碗”依然很“铁”。当然,这些年来,“机关病”也年年在治,但因为缺了机制的跟进,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充其量是扬汤止沸。 现在浙江把颠倒的东西扶正过来,让民意成为考核公务员的标尺,让群众在对公务员的去留及升迁上有“话语权”。此乃正本清源之举,从而构建了一个最管用的机制。这个机制使公务员清楚地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人民可以决定你的去留。你要想在这个位置上坐下去,就要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落到实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换言之,谁得罪百姓就让谁丢饭碗———有了这么一条最简单又最深刻的“硬杠子”,“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四难”还会难么?奚旭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