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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赡养,如何不用上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1:0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古人云:“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敬父母作为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人做人的根本和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孝敬父母的观念淡漠了,欺老、虐老的现象屡见不鲜,当子女的,不知回报为自己辛劳一辈子的父母,又怎能不让人心寒?

  八旬老太告五女

  年近八旬的余老太一生生了五个女儿,余老太历尽辛苦将她们抚养成人,五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生活无忧,然而五个女儿一直不尽赡养义务,余老太生活十分困难。2003年5月,余老太身患癌症,由于无钱及时治疗,病情恶化。万般无奈,余老太只得含泪将五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她们支付生活费和医药费。法庭接到余老太起诉状后,考虑到余老太年迈体弱,况且老人急需住院治疗等特殊情况,法庭决定采用调解结案的方式,避免双方矛盾激化。于是,法官召集其五个女儿进行庭前调解,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好余老太女儿们的思想工作,教育她们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当父母重病在身需要照顾和关心的时候,更不能置之不理。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老人的五个女儿终于深刻认识到,自己以前对待父母行为的违法性,一致表示今后一定会自觉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每月还将定额给足母亲的生活费,使她能安享晚年。

  解析:赡养纠纷在农村所占比重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大多数农村老人丧失劳动能力后无经济来源,只能靠子女赡养。但一些家庭生活本身就困难,加之父母年迈,三天两头吃药打针,生活困难就更大;二是农村社会福利欠缺,多数农村老人并无多少积蓄,无法自己解决晚年生活问题,同时多数农村集体经济还很薄弱,依靠集体供养或补助养老的途径还很难落实。

  门牙打碎肚里咽

  周老汉夫妇耗尽心血将一双儿女拉扯成人,一把老骨头也落下了许多疾病,却仍然操持一家的洗衣、做饭、喂猪养鸡,甚至田里的农活。他们随独子周某生活,这几年周某靠发展养殖业富了,那栋别墅式的洋楼在村中可谓“鹤立鸡群”,但如此富户竟容不下年近古稀的生身父母,说与谁信?邻居反映说,老夫妻俩在儿子家连个佣人都不如。

  今年2月,被女儿接去才呆了两天的周老汉接到儿子托人捎来的口信,要他立即回家看孙子。周老汉踉踉跄跄赶回家时,儿子正在别人家搓麻将,七岁的小孙子从房内拿出蛋糕让奶奶尝,恰巧被回来取赌本的儿子撞见,劈手将蛋糕打落在地,吼道:“老不死的,再馋也不能偷吃啊!”委屈的周老汉嚅动嘴唇想辩解,儿子竟狠狠地推了老人一把,老人头晕目眩跌倒在地,悲愤交加的周老汉在老伴搀扶下跨进了法庭的大门,但是老人一声叹息还是退了出来:“唉,告谁呀,恨只恨当初自己教子不严,罢了,罢了。”

  解析: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对赡养不满意的老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宁愿“打碎门牙往肚里咽”;还有的错以为女儿出嫁后就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老人再婚激怒儿媳

  李老汉生有两子,老伴去世的早,李老汉含辛茹苦把两个儿子抚养成人,并给他们各自成家立业,两个儿子日子过的红红火火。

  去年正月,经人牵线搭桥,李老和邻村的王大妈相识,并打算结婚,可是老人的黄昏恋却遭到了大儿媳的强烈反对。老人几次找大儿媳商量,可她都以丢不起人为由而坚决反对。两个月后,老人不顾大儿媳的强烈反对,和王大妈登记结婚。大儿媳非常气愤,在老人结婚的当晚,就强迫丈夫同公公签订一份协议。约定他们不再负担老人和王大妈日常生活费用,也不管老人的生老病死,除非老人和王大妈离婚。此后,他们真的一直未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去年春天,老人得了重病,需要昂贵的手术费和医疗费。二儿子便和大哥大嫂商议,大嫂却不同意,因为和父亲签订了协议,不再负担老人的生老病死。老人一气之下,把大儿媳告上法庭。经过法庭几次调解后,倔强的大儿媳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不仅负担起了公公的医疗费,而且还承认了公公的婚姻。

  解析:近几年来,因老年再婚引发的赡养纠纷更为突出。有的认为老人再婚丢了子女的脸,便将不尽赡养义务作为对老人的一种惩罚方式,一种报复手段。

  老人讨要“精神赡养”

  “儿子除了每年给我5000元钱,其他时候几乎连人影都看不到,我不要钱了,我要与儿孙一起团聚”。近日,一位老人找到法庭告状,向儿子讨要“精神赡养”。

  家住肥西县的70岁老人王某老伴早逝,没有再婚。2003年,儿子在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搬出去后,留下他在老家独居。之后,儿子每年给他5000元赡养费,其余时间很少回家看他。老人想儿子和孙子,还得乘一个小时的车去县城。可是,每次去都是匆匆吃上一顿“团圆饭”,儿子就找理由催老人回去。而今,老人体弱多病,尽管手中有钱,但是倍感孤独和缺少安慰,所以他渴望能和亲人生活在一起。但老人的儿子说,他每年给父亲5000元赡养费,老人的生活足够了。“我做生意忙得很,哪有时间陪他呢?”他表示今后将尽量回去多看看父亲,但是拒绝老人搬来一起住的要求。

  解析:赡养老人就是交钱了事的说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上的慰籍义务,照料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从中可以看出,精神赡养也是赡养的独立组成部分,与物质赡养具有相同的地位何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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