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法院45天执结“涉弱”案件4.5万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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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1:2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广州1月25日讯 记者黄日飞报道:广东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执行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到目前为止,共执结各类涉及弱势群体案件45270件,执结标的金额达123524.54万元,涉及群众85896人。 近年来,广东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工作,先后在改革执行收费制度、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三来”案件处理机制等方面采取了配套措施。去年底,广东高院又下发通知,开展集中清理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执行案件的活动,要求全省法院从去年12月1日起到春节前,排查掌握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执行案件,限期两个月执结目前未执结的五类案件,包括追索拖欠工资、劳动报酬、社保金;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三费一金”);追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工伤损害赔偿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费等案件。对这几类案件要建立起“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保护,强化强制执行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在目前执结的45270件案件中,有追索工资、劳动报酬案31697件,标的额51475.74万元;“三费一金”案408件,标的额5862.73万元;追索交通、工伤赔偿案8637件,标的额36045.63万元;其他案件4528件,标的额30140.44万元。 《华南新闻》 (2005年01月26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