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打击“医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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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3:30 天府早报 |
近两日,参加省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对“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分组审查讨论,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 李祖伦代表:法院应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向立法机关建议及时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定打击“医托”(又叫“药媒子”)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 张桂华代表:从维护法官的公信度和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角度出发,应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建立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制约机制。 黄晓赤代表:惩治医生利用职务之便收回扣的问题要从法律上解决定性问题。 郭兴林代表:检察院要加强对管钱部门、管钱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早报“两会”报道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