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多名女司机 仨农民分获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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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4:14 法制晚报 |
本报讯 房山仨农民在去年七八月间,以打车为名对多名女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 近日,房山法院分别以抢劫罪判处李春福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赵军杰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戴东耀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经查,李春福、赵军杰、戴东耀于2004年7月13日至8月4日间,多次以租乘出租车为名,将女出租车司机翁某等人骗至僻静处,抢劫人民币、手机及首饰等物品。短短半个多月,李春福、赵军杰共参与抢劫8起,抢劫现金及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5107元。 作者:孙慧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