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前旧版空白普通发票下月起作废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4:46 济南日报 |
本报1月25日讯(记者 赵英明)今天,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2003年以前旧版空白普通发票将自下月起作废。 据市国税局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的规定,市国税局目前已启用全国统一的12位分类代码的普通发票,并已在普通发票上注明有效使用期限,自下月起,2003年(含)以前年度的所有旧版空白普通发票一律作废。持有上述空白发票的纳税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实施缴销。对2004年印制的17位代码的普通发票(注明二○○四年底前开具有效的除外)可使用至2005年12月31日,届时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