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血吸虫病流行村有了防治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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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5:5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记者朱玉、周婷玉)卫生部近日向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印发了《血吸虫病防治项目查螺、灭螺、查病、化疗技术方案》(试行),规范查螺、灭螺、查病、化疗工作。 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居民粪检阳性率为依据,将流行村分为5类:一类村:居民粪检阳性率≥10%;二类村:居民粪检阳性率≥5%、<10%;三类村:居民粪检阳性率≥1%、<5%;四类村:居民粪检阳性率<1%;五类村:连续5年无当地新感染的病人、病畜、无感染性钉螺。根据疫情及调查结果要每2年对疫情变化大的一、二、三类村进行类别调整。 方案要求,选择春季或秋季适宜时期开展查螺。对近2年查获感染性钉螺、发生急性感染病例和人畜常到的生产生活区等易感环境,每年查螺1次;其他有螺环境,每年调查1/3面积;对与有螺水系相连或与现有钉螺环境毗邻、引进有螺区植物、水生物的环境以及洪水淹没区等可疑环境,每年查螺1次。药物灭螺方面:湖沼地区的易感环境,每年灭螺1—2次;山丘地区和水网地区的各类有螺环境,每年灭螺2—3次;计划环境改造的有螺环境,根据需要在工程实施前,进行药物灭螺1—2次。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26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