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维护长城尊严(今日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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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5:5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锦秀文 1月25日,人民日报上有篇报道,叫《长城上演庸俗“行为秀”》,严肃地提出了一个维护长城尊严的问题。在我们心目中具有多重象征意义的长城,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经营”。 河北省滦平县境内的金山岭长城始建于明初,全部为砖石结构,70多座敌楼形式多样,被称为“最能令人惊叹长城之长的一段”。然而,自从1997年河北省承德市财政局下属某公司持有金山岭长城60%的经营权后,经营者就从旅游角度出发,在没有报文物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发各种景点,导致这段长城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据专家介绍,从最东端鸭绿江畔到山西雁门关,各段长城几乎都在旅游部门及各类旅游企业的经营之下。有的经营者为方便游客上下索道,竟然拆除了城楼上的窗户,长城惨遭破坏。而且,对长城的“经营”正由建筑景点本身向外延伸扩展。 许多国家对在世界文化遗产周围拍摄影视剧、集会、从事商业活动等都有严格的限制,但长城管理无序久矣!一方面是对长城肆意无度的开发,另一方面是打着文化的旗号逍遥于长城之上的商业活动。这些庸俗的行为方式不但破坏长城的自然美,而且影响长城四周的人文氛围。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一个象征,其意义不仅仅因为它是国家级文物、世界遗产的层面,而且因为它代表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与力量。保护古建筑,维护长城应有的尊严,叫停不该有的“经营”行为,是时候了!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26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