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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冒充“国宝”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6:18 北方晨报

  本报讯王冰记者常琳报道花了1万元钱把一个蓝玻璃球当成国宝买回家,被骗的辛女士为此懊恼不已。昨日,记者从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骗子黄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5月,辛女士路遇一问路男子黄某,黄某自称手里有一颗绿色祖传珠子要找地方鉴定。这时,又一个男子凑了过来,说那颗珠子肯定是真的,是国宝,以后还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说着就当着辛女士的面把珠子买了下来。这下辛女士也动了心,黄某趁机说手里还有一颗蓝色的珠子。于是辛女士一冲动便花1万元钱把那颗有“升值”潜力的蓝色珠子买下。事后,当辛女士发现自己买的“国宝”不过是个蓝色玻璃球时懊恼不已,随即报案。后来警方根据举报将黄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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