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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的哥”收取停车候客费被严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7:17 大连日报

  本报讯(刘广记者杨晶)在酒店、洗浴中心门口候客,每个月还要交一百至三百元不等的“候客费”、“排位费”,不少“的哥”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记者昨天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七个相关部门已联合下发通知,严禁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停车候客费等费用。从即日起,这类名目繁多的滥收费现象将被叫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严禁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停车候客费等费用。

  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宾馆、酒店、海水浴场、洗浴中心、文化娱乐场所等单位和个人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停车候客费”、“保护费”、“排位费”等各种形式的非法收费;这些场所应积极创造条件,优先设置出租汽车候客点,给司机提供便利,为乘客提供方便;同时要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保安等工作人员的管理,立即停止收取出租汽车停车候客费,并对违规人员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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