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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跑假释?诈骗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8:35 南方日报

  帮助跑假释?诈骗6万元!

  伪“公安部驻穗办事处主任”获刑4年

  本报讯(记者/贺信 通讯员/穗法宣)携带手铐、警徽、各种伪造证件及警套的湖南人宋金,谎称自己是公安部驻广东办事处主任、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华盛音像出版社《警坛阿望》记者,轻而易举骗来6万元。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宋金有期徒刑4年。

  利用受害人急于为亲友办理假释手续的心理实施诈骗,是宋金这类骗子常用的手法。然而宋金的“武器装备”堪称一流。他不仅随身携带警用手铐、警徽,还怀揣若干伪造的《警坛阿望》、《中国法制》工作证。

  去年5月上旬,宋金通过“主任”、“记者”以及“国际刑警”等身份,赢得了被害人杨某的信任。在杨某的要求下,宋金同意“通过自己的关系”为其老乡潘某办理减刑、假释手续。他放言说“可以帮忙把服刑人员从监狱里放出来”,但“跑一跑”开价15万!

  以为找到门路的杨某没有细想,迅速找来潘某妻子与宋金见面,并与宋金签订了委托协议。5月9日,宋金精心选择了收钱地点,在省公安厅对面的接待室收下了杨某宋来的人民币3万元。宋金声称“省公安厅的关系已经联系好了”,还为对方开具了盖有《警坛阿望》公章的收款收据。6月3日,对宋金深信不疑的杨某再次送上3万元。直到6月7日看到媒体对宋金的身份曝光,杨某才大梦初醒,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时,宋金已在广州警方的控制之中。

  此后证明,宋金既不是公安部工作人员,也不是司法部工作人员,其令人眼花缭乱的身份被办案人员一一戳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为,宋金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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