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京查处违禁销售、燃放案件27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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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8:5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报道】继1月8日,我市查处今年第一起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爆竹案件以来,截至目前,六城区公安机关已在禁放区域内查处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7起,其中非法销售烟花爆竹22起44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5起6人。目前已处罚27人,其中拘留1人,罚款27人;批评教育2人。特别是1月15日至今,禁放区域公安部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共查处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2起14人,其中非法销售烟花爆竹11起11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1起3人;目前已罚款12人,批评教育2人。 1月17日,公安下关分局在五百村61号永才烟酒经营部仓库内查货发现大量烟花爆竹共计4吨左右306件,总价值5万余元,目前已对经营部负责人李永才罚款10000元。 1月19日,江宁区东山街道安民百货店店主楼安民从浙江购得烟花爆竹36箱,非法运输经建邺区长虹路179号时被民警设卡拦截查获。建邺分局已对其罚款1000元。 很多酒点餐馆更因开业乱放爆竹被查。 金陵晚报记者姜晶晶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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