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蚌埠市财政局长谢有宇昨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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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8:5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邓福民)1月25日上午,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公开审理该市原财政局长谢有宇涉嫌职务犯罪案。被告人谢有宇、陈五星分别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行贿罪。庭审历时10个多小时。 谢有宇挪用450万元给陈五星 据介绍,现年62岁的被告人谢有宇已于2003年8月退休,退休前曾经长期担任蚌埠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蚌埠市会计学会会长等职务。作为该案被告人之一,53岁的蚌埠市个体经营者陈五星同时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5月22日,与人合伙开发五河县浍河路改造项目的陈五星,因为缺乏资金,找到时任蚌埠市财政局局长的谢有宇,要求帮助借300万元财政资金给其作为启动资金,并许诺事成之后按所借资金的10%给予酬谢。后因工程需要,陈五星又要求追加借款100万元。谢有宇违反有关财政资金用途的规定,擅自于2000年6月15日、7月7日、12月8日、2001年5月以借款和正常财政资金调度的方式,将蚌埠市会计学会100万元预算外资金、市财政局350万元预算内资金出借或追加拨付给五河县财政局。后五河县财政局分别于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间分6次将450万元转入陈五星的合伙人王某某为经理的蚌埠市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浍河路改造项目。 违规借给玉器公司100万元 1999年初,谢有宇违反有关规定,擅自签批同意向某玉器公司借款100万元。1999年春节前,该玉器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送给谢有宇一个仿古玉器“童子拜观音”。案发后,该玉器有限公司已向蚌埠市财政局还款本金80万元,尚欠20万元没有归还。此外,谢有宇还接受了陈五星分2次送的现金2万元。 2003年4月,陈五星为了用开发的房子抵借五河县财政局的借款,前往北京找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五河县县委书记张桂义,要求其帮忙协调。张桂义表示同意。陈五星在宾馆楼梯口送给张桂义现金10000元,并从北京燕莎商场给张桂义及女儿购买了价值14000余元的西服、女套装、皮鞋、皮夹等物品。 整个庭审自上午9时30分至晚上19时30分,持续了10个小时。控辩双方围绕着被告人谢有宇、陈五星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行贿罪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谢有宇、陈五星进行了自我辩护,谢当庭推翻了以前的供述。在最后陈述中,谢有宇、陈五星均表示希望法庭能给予自己一个客观公正的判决。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