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93万 重庆原副检察长郭宝云终审判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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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27 中国新闻网 |
备受关注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郭宝云涉嫌贪污、受贿一案,日前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郭宝云贪污、受贿达93.2万元,遂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即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 现年已61岁的郭宝云,原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昆明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定,郭宝云任职期间,利用职权贪污公款、收受贿赂共计93.2万元,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一审判决后,郭宝云不服,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来源:北京晨报;《都市时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