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方引入“淘汰制” 民警不合格将被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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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47 新华网 |
民警在大练兵中两次待岗培训仍不合格将被辞退。这一“淘汰制”无疑使江苏警方又一次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江苏省公安厅在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大练兵活动的意见中实行学分制。学分制分段实施,第一、第二年,民警分别掌握基本规范动作和岗位应知应会内容,第三年要求民警熟练掌握岗位应知应会,力争成为本岗位的行家能手。学分采取百分制,当年所有单项考核过关为合格,总学分在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民警学分由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体能三个方面组成,分别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的方法进行,总分为100分。学分考评由省厅建立考试题库,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学分情况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逐人建立练兵档案。民警每一阶段考评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训练。当年考评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补考合格计算学分;补考不合格进行待岗培训,培训后考评不合格的,进行第二次待岗培训,仍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江苏省公安厅还规定,处、科(所队)级领导第一次待岗培训后考评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免职。民警合格率作为所在单位评先的重要依据,合格率在85%以上的单位,大练兵活动方可转入下一阶段,未达到85%的,取消单位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未达到半数的,建议对主要领导予以调整或免职。(完)(来源: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