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污染与电力同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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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53 中国环境报 |
二氧化硫的实际排放量已经超出指标,但浙江省的电力建设必须进行,排放二氧化硫的“罪魁祸首”火电厂不得不继续增加。 浙江省环保局污控处处长许履中说,目前,浙江省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为59万吨,实际排放量已达70多万吨。 “2004年,浙江省电力投产240万千瓦,2005年将翻一番,投产500万千瓦。”据浙江省经贸委电力处处长诸葛建介绍,火电厂是浙江省电力建设的主要形式,在2004年投产的240万千瓦电力中,大部分都来自火电厂。 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主要来自煤炭,但煤炭又是火电厂的“生命能源”。浙江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广深说,发电厂的煤炭利用率只有30%左右,不仅造成资源浪费,那些没有充分燃烧的煤炭还变成了污染物。诸葛建说,“为了应急,部分地区新建了一些利用率低、机组出电能力不大的燃煤小火电站。” 浙江省政府曾鼓励一些开发区增加以供热为主、同时附加供电的小电站。但一些开发区为了应急,新建许多纯粹为了发电的小电站。诸葛建表示,浙江省有关部门正在清理这些电站。 “华东地区是酸雨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目前,浙江的酸雨问题已经很严重,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是一个总趋势,我们会加强治理。”许履中说。 诸葛建透露,浙江省正在督促大型电厂加大脱硫、除尘力度,地方电厂也在搞循环硫化床锅炉,“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减少排放二氧化硫。” 老火电厂高效脱硫能够实现90%的脱硫,而热电厂能做到70%的脱硫。同时,控制煤炭的含硫量能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据许履中介绍,浙江省环保局已规定煤炭含硫量小于或等于0.8%,简易脱硫后煤炭含硫量也要低于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