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8.12"重大工矿事故案审批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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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9:58 新华网 |
昨天,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布了2004年廉江市“8·12”重大工矿事故审批结案,其中新民镇墩仔石场4个矿主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费;7名政府工作人员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的处分或通报批评;新民镇政府、廉江市国土资源局、廉江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被责成向廉江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廉江市“8·12”重大工矿事故发生在去年8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湛江安监局在审批结案材料中指出,分析近年来该市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经营者冒险作业,违章作业,安全意识不到位;或抓安全生产时紧时松,或是口头紧、行动松,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措施不落实、违章操作屡禁不止、安全生产管理松弛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较为普遍。其次是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最后是农民工缺乏严格、系统的岗前职业培训,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比较差。以上原因的存在最终酿成事故。(关家玉曾培荣)(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