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浙江出台有关规定:公务员得罪百姓丢饭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00 燕赵晚报

  本报讯 据《工人日报》报道一年被群众投诉三次就要降职,连续两年被投诉三次将被辞退。这些规定近日明确写入了浙江省《省级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这意味着,这里的公务员随时可能因为得罪百姓而丢掉“饭碗”。有专家指出,对公务员的考核如此看重民意,如此严格,在全国尚属罕见。

  这项由浙江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联合发出的《办法》,将首先在该省省直机关实施。该《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强调了群众监督对公务员去留及升迁、所获待遇的作用。

  据该《办法》,浙江省对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两种考核结果均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公务员在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年度考核时将被确定为“一般等次”,减发全年目标考核奖,第二年度不得晋升职务。一年内被群众投诉三次,将在年度考评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要受降职处理。《办法》还规定,连续两年每年被投诉三次的,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一个月内对该公务员予以辞退。(李刚殷)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年春运
中国女将征战百年澳网
关注2005考研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第12届中歌榜揭晓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慈禧曾孙口述实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