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点评孔家花园餐馆不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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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07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钱炯通讯员侯荣康)本报曾经两次报道的《上海餐馆指南》一书中网友对餐馆点评引发的一场诉讼案,徐汇法院已作出判决:来自社会各方面对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评论不构成诋毁、侮辱等名誉侵权。 2003年9月,汉涛公司将其建立的zSurvey网站上网民对于上海餐馆的点评编辑成段,刊登在《上海餐饮指南》上。没想到,不到一年,汉涛公司就被“孔家花园”的经营者告上了法庭。“孔家花园”方面称,该书引用的“实际没有噱头足”、“去过一次就不想再去了”等评语,词语偏激,带有诽谤性,与实际情况不符,对餐馆的名誉造成了损害。 法院认为,从《上海餐馆指南》对“孔家花园”的点评看,没有侮辱和诋毁的内容,所以不构成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