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报复持刀杀人逃避抓捕炸伤民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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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2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1月25日讯(记者纪燕玲)7年前,他为报复将人砍死;四年前,他为逃避抓捕将派出所民警炸伤;今天,海口中院举行公判大会,在判处苏不三死刑后将他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1998年7月24日晚9时许,苏不三纠集符少宣、曾德创(已判刑)等人在海口市玻璃厂对面马路,持刀将黄某砍死。 2001年7月24日,苏不三因携带毒品被临高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民警抓获,在押往看守所途中,苏不三用“山猪炮”将派出所的林某、符某炸伤。2003年4月3日,罪犯苏不三被抓获时,从其身上缴获海洛因10.84克。法院认为苏不三构成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 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二年。海口中院公判会结束后,苏不三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作者:纪燕玲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