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气站老板心黑气罐卖给气站要多收2年的检测费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2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1月24日讯(记者宗兆宣)一个买了2年多的煤气瓶,卖给煤气加气点时除了要扣掉每年5元的折旧费外,还要收取2年的检测费,结果一个只用了2年多的煤气瓶只能卖到45元,这就是今天发生在海口灵山镇一加气点的事。 今天下午,家住海口灵山镇的黄先生向记者投诉说,自己2002年10月底花了100多元买了一个崭新的煤气罐,现在气瓶产权改革后,自己便与灵山镇的“兴兴煤气站”取得了联系,准备把煤气罐卖给加气站,然后租一个气瓶使用。没想到本来能卖65元的煤气瓶气站只愿意退给45元,还要多收2年的检测费。 接报后,记者立即采访了“兴兴煤气站”的负责人,询问为何仅用了2年多的气瓶只能卖45元?据加气点负责人杨广春介绍,自己是把煤气瓶送到桂林洋气站加气的,气站规定一个新瓶是80元收购,但使用一年就要收取5元的折旧费和10元的检测费,黄先生的瓶刚使用2年多一点,自己是按照3年的折旧费和2年的检测费收取的,所以一个气瓶只能卖45元。 由于何广春口口声声说自己给新瓶收取检测费是按照桂林洋气站的规定执行的,记者随后又专门采访了桂林洋气站负责人。该气站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种行为是一种乱收费,气站从来没有这种规定,一直是按照每年5元折旧费收取的,根本没有什么检测费用,杨广春的行为只是个人行为。 作者:宗兆宣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