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报名条件出台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2:58 云南日报 |
云南日报网 五华区公民可毛遂自荐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报名工作将于2月下旬开始。公民可以毛遂自荐,但必须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户口必须在五华区或者工作单位在五华区。 据悉,五华法院的实施意见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名额及选任条件。人民陪审员的主要条件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不分民族、性别,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未受过行政、刑事处分,属于五华区常住居民或者工作单位在五华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有相应的时间保证到法院工作。该意见还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也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五华法院每年都将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人民陪审员将给予奖励,并记入陪审员个人档案,在该人民陪审员申请连任时优先考虑。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采取两种方式,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凡符合条件,有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可于2月21日至2月25日到五华法院政治处申请报名或者由单位推荐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交个人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一张。为方便公民咨询、联系,五华法院现已开通3部咨询电话:4150324、4141260、4177030,公民可在其正常工作时间拨打。五华法院还在其法院门口的公示栏里张贴公告,公民可到这里了解其详细情况。 丁强(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