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林权 发展林区 富裕林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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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1:27 人民网-华东新闻 |
编者按:在农村改革中,耕地承包到户尽管经历了曲折的过程,终究很快在全国推行开来。与之不同,集体山林的改革却斟酌再三。这是因为,如果林业改革也仿效耕地承包,分山到户、分林到户,会不会引起全面的乱砍滥伐?这样来展开林权改革,能不能适应林业规模经营的要求?福建林权改革初见成效,尤其是永安试点带来的可喜变化,初步解答了人们的疑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所有的林权落实到一家一户,这就较好地调整了林业生产关系,促进了林业生产力的提高。这项改革与农业生产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有相似之处,这就是适应了林业生产的特点,在转变林业生产管理方式上下了功夫,又通过建立要素市场推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有力推动了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福建的改革值得揣摩之处是多方面的。比如,以林权改革为突破口,实现林业生产体系的全面建设,让林农感到手里确实有“权”了,从而充分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又如,以林权改革为契机实现科学经营,卖产品而不是卖资源,发展林业商品,延伸林业产业链以提高附加值,实现更大的、持久的效益。这些,都标示了福建林权改革顽强的生命力。 《华东新闻》 (2005年01月27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