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方式购药要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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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3:07 济南日报 |
本报1月26日讯(记者甄真)今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05年第1号药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市民和患者通过邮寄方式购买药品时要慎重。 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出现通过邮寄邮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我市个别地方也有类似现象,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向社会公布了36种已掌握的邮售假药的品种和标示生产(销售)单位或汇款地址,包括治疗哮喘类药物和关节炎类药物。凡是公布之列的药品品种且是公布的标示生产(销售)单位或汇款地址,又是通过邮寄销售的均是假药。患者可通过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jnfda.gov.cn)查询具体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不要通过邮寄购买通知中公布的药品,以免上当受骗,危害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