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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建厦门歌剧院 每四街区设一图书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4:48 东南早报

  《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初稿)》近日首次公开

  文化设施荟萃厦门人均拥有1.3平方米文化设施

  早报讯(记者叶清林实习记者丰晓飞)《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初稿)》25日首次公开,根据《规划》,厦门计划在近三年内建1个歌剧院———厦门歌剧院;在每4
个街区要有1个社区图书馆;再建设1座总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群众艺术馆。另外还将建厦门戏曲影视艺术中心大厦和海沧艺术中心。

  25日下午,《规划(初稿)》征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专家和学者的意见,并受到了大多数委员的认可和肯定,这部包括了厦门市未来15年的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宏伟蓝图也是首次向外界公开亮相。厦门市文化局局长罗才福称,预计该规划的设计稿将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

  《规划》确立了本次规划和调整的公共文化设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举办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活动;公益性。文化设施具体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影剧院、演出场所、群众文化设施、文化广场、文化公园等。

  在《规划》中,市级文化中心包括:位于原厦工西郭厂房的厦门市文化中心(近期在建),集美大学城中心公建区(中远期建设),海沧马銮湾中心区(远期建设),翔安区新店(远期建设)。区级文化中心包括:旧城(文化宫)、前埔、鼓浪屿、湖里、钟宅湾、集美、杏林、海沧、马銮湾、大同、西柯、马巷等文化中心。

  《规划》的目标为,确立厦门市人均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1.3平方米,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人均用地0.25平方米。根据人口预测,2020年厦门岛内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宜控制在130公顷左右,岛外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宜控制在260公顷左右。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组织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向基层文化建设项目倾斜、畅通融资渠道,利用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通过多种经营方式,鼓励吸引社会企业、民间资本、外资企业进入文化产业,参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事业的经营等方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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