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群众一个公道(信访案例选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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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5:3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陈穆商 在女儿的遗像前,沈桧令颤抖着双手接过浙江省公安厅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论:认定驾驶员桂敏海负全部责任,死者沈晏婵不负责任。他终于为惨死的女儿讨回了公道!妻子周艾萍顿时失声痛哭。 这一张“复核结论”来之不易。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景华几个月来为之投入了太多精力。 去年2月13日,沈桧令夫妇找到张景华。中午休息时间,张景华耐心倾听了他们的诉说。 2003年12月8日晚,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沈桧令夫妇年仅23岁的女儿在事故中丧生。宁波市公安机关交警支队于12月23日作出责任认定:驾驶员桂敏海有醉酒驾车、车辆灯光不符合技术要求等4项违章行为,负事故主要责任;死者沈晏婵横过马路未注意看清来往车辆,负事故次要责任。 “我女儿的死是因为肇事司机醉酒驾车,怎么要负次要责任?”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第二天,周艾萍就向浙江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申请重新认定。可是,省厅交巡警总队经过复核,依然维持原责任认定。心有不甘的夫妇,为此踏上了上访路…… “我们有错必纠!”听完事情原委,张景华当即作出承诺。他们再次组织各方力量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复核。去年4月1日,浙江省公安厅在杭州召开“周艾萍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信访听证会”。公安厅为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专门召开听证会,这在浙江尚属首次。结果是“事故责任认定于法理上不冲突,受害者却难以接受”。 虽然肇事方也愿意承担“全责”的经济赔偿,但周艾萍仍坚持要为无辜丧生的女儿讨回“无责”的公道。去年5月,她第三次上访。第三次接待周艾萍后,张景华亲率省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他们模拟事故过程,绘制了模拟现场图。根据现场重现的情况看,事故发生时,沈晏婵已经通过3/4以上车道。“司机假如没有醉酒,假如没有超速行驶,而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沈晏婵完全可能安全通过路面。”联系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张景华认为,驾驶员桂敏海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去年5月30日,周艾萍夫妇拿到省厅的“复核结论”。他们满意了! 一提起这事,张景华就感叹不已,他说:“每一个信访案件,都在表达群众的一种不满。从1999年起,我们一直坚持厅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而从2003年开始,厅领导在直接接待的同时还主动下访,这样做的本意就是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还群众一个公道!”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27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