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兽医治残人 胆真大 偷吃鸡腿砸伤人 “馋”出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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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6:0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看官,一只再好的鸡腿也值不了几个钱,可就有人为了一只鸡腿,花去了人民币1000元。不信吗?此事千真万确!话说2004年11月的一天下午,兰考县阎楼乡农夫陈某与人喝过酒后,趔趔趄趄路过同村刘某开的烧鸡店时,看到摊位上摆放着刚出锅的烧鸡,急欲抓起一只大嚼一番。可摸摸干瘪的口袋,分文皆无。但陈某抗拒不了美食的诱惑,便趁人不备,扯下一只鸡腿就跑。店主刘某发现后快步追赶,二人在街上扭打起来。打斗中,陈某急欲脱身,就捡起一块砖头照店主头上砸去,店主侧身一躲,砖头正砸在店主儿子的头上,后经法医鉴定头部损伤为轻伤。店主为儿子治伤花去医疗费1300余元。公安机关介入后,以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兰考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当事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陈某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000元,并向对方赔礼道歉。被害人对陈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陈某从轻处理。2005年1月4日,兰考县检察院对陈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尽管如此,陈某为贪吃一只鸡腿赔上千元一事,却成为老少爷们茶余饭后的笑谈。这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是非皆因“馋”出头。⑤8(赵西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