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民工兄弟:给您说说讨要工资的“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6:0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民工兄弟,马上就要过年了,您应得的工资到手了吗?如果没有,我这里给您说说讨要工资的“法”。向劳动部门投诉进城务工民工,如用人单位?穴个人?雪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最快捷、方便、经济的手段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作出处理。第二十六条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仅应立即支付,还应按克扣工资金额的50%至1倍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保障部门还可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未能及时解决,民工兄弟可直接向务工地或家乡居住地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求助。提起维权诉讼民工兄弟在投诉时,应注意收集拖欠工资的证据。如签订有劳动合同应携带合同,没有签订合同者应寻找证人、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同时,应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被举报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对方拖欠工资、违背法律法规的事实。同时,还应记住起诉的有效法律期限,即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应发生在两年内。起诉时,因最高人民法院早已公布了“人民法院二十条便民措施”,所以,受理民工欠薪纠纷,法院专设了绿色诉讼通道,不仅案件诉讼费可申请缓交或减交,没有文化无法起草诉状者还可以口头起诉。向分包人、转包人、发包人等追讨于2004年9月6日生效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十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今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一)拖欠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民工可将带工老板、分包人、转包人、发包人共同作为被告起诉。?穴二?雪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新法规规定支付民工工资,不仅是带工老板的责任,同样是发包人、分包人、转包人的共同法定义务。⑤8


 【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