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规定征询民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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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9:4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廖奕文)东莞政府网站日前发出通告,建设工程招投标规定目前已完成初稿,正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市民们可通过以下方式予以反馈:传真:0769-2831352; Email:zy-001896@sina.com;邮寄:东莞市鸿福路99号13楼84号,邮编:523888。 记者了解到,此次推出的暂行规定除了继续规范招投标人行为之外,重点强化了行政部门监督规范力度,此前引发争议的工程担保制度也将正式实施。 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全称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暂行规定》,据有关人士透露,暂行规定由4个制度组成,包括集中统一监督制度、投标资格集中审查制度、工程信用保证担保制度和投标人动态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