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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炼化5只“油耗子”昨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9:54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27日电镇海炼化偷油系列案的审理在不动声色地进行。昨天,5名参与偷油的原炼化职工,被镇海法院一审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8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10万元至3万元不等财产,其偷油所得的全部赃款被依法予以追缴。

  另据称,该起偷油案的主要嫌疑人卓某还未受审,在他家里曾搜出2000万现金。

  昨天被宣判的5名案犯曾经分别是镇海炼化污水运行班班长、污水运行班大班长和炼油三部的副总工程师。身为污水运行班班长的蔡某、陆某、童某3人是偷油的主要执行者。他们从2003年5月开始,收受镇海特种油品厂负责人卓某的贿赂,帮着他偷油出公司。蔡某等3人在各自当班时,违反排水车间操作流程,通过反向操作手段,将应输至炼化公司储运部回炼的污油倒放至浮渣池和污泥池中,并由卓某以浮渣、污泥名义偷运出炼化公司,导致镇海炼化数千吨污油的流失。

  在这个过程中,蔡、陆、童3人分别收了卓某102万元、90万元和59万元的“好处费”。昨天,蔡、陆、童3人被分别判处了8年、7年6个月、6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财产。对于判后法官提出的是否服判的询问,3人均表示要与家人商量考虑后再作决定。

  而作为工程污水运行班大班长的张某是蔡某等3人的顶头上司,在蔡某等人与卓某内外勾结大肆盗油的过程中,张某曾发现了他们的不轨行为,却没有马上阻止,后来卓某也给他送来50余万元的贿赂,张某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炼油三部的副总工程师赵某是5人中年纪最小却学历最高的,他收受了现金22余万元和IBM笔记本电脑等物后,为卓某偷油出厂提供了不少方便。昨天,张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赵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郑巍)(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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