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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船员“劫持”事件系拖欠工资引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0:12 南方都市报

  大陆船员“劫持”事件系拖欠工资引发

  19名大陆船员已回国,但台湾的渔业公司仍未付清拖欠工资

  本报讯(记者鲍小东 陶建杰)昨日,记者从多种渠道获悉,涉嫌“劫持”台湾渔船的19名中国大陆船员已于昨日早晨6点抵达北京。回国前,每名船员已经拿到500美元的零用钱,但每人仍被拖欠了几百美元。

  据了解,这19名船员是由国内多家劳务公司输出的,其中河南省南阳市某中介在当地招收1名船员,转给贵州的一家劳务公司输出,但该中介竟然不知道这家劳务公司的名称;成都某劳务公司输出3名,分别为梁恒奇、程勇和邓武松。而另外的15名,尚不明确是由哪些劳务公司输出的。

  牵涉进该事件的成都某劳务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有劳务输出的资质,这3名船员是一家私人中介招收的。劳务公司出面与新加坡方面,即“新加坡高升国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同样是一家中介机构,他们负责把招收的船员推荐到台湾的渔业公司。在签订的合同中写明,输出人员必须在外工作3年,每月工资为180美元,其中30美元作为国内的劳务公司的管理费,另外150美元为船员的实际工资,但船员在外直接领取的是每月50美元的零用钱,剩下的100美元由雇主直接汇到国内劳务公司的账户,由其代管。

  据称,这19名船员同时受雇于台湾一家叫做“东亿”的渔业公司,他们所在的渔船为“东亿668号”,该船船长及大副等人均来自台湾地区。“台湾的这家公司比较恶劣,经常拖欠工资。”成都某劳务公司负责人说,该公司从1997年开始经营此项业务,至今累计输出2000多名船员,而“东亿”拖欠工资的恶习,导致该公司和新加坡“高升”公司,经常为其垫付工资。

  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副领事宁军称,该船船长长期克扣由船员直接领取的50美元的零用钱。以成都某劳务公司输出的3名船员为例,这3名船员有2名是2001年输出的,1名是2002年输出的。而克扣的零用钱就达到8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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