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跳槽不等于技术“跳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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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0:20 新华网 |
一家拥有一流硬件设备的同行业龙头企业,却因为五年间,接连流失了13个核心技术人员,企业实验室始终无法完成向国家级实验室的“最后一跳”——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27日电 历时一年余,两项引起省内众多中小企业关注的知识产权案件近期终于“水落石出”。 日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嘉兴市禾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技术中心副主任冯某与原副厂长吴某因违反了与禾欣公司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的“竞业禁止”约定,将分别向该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事件来龙去脉 尽管外人听来陌生,禾欣公司在合成革行业却是鼎鼎有名,年产值近10亿元。名气大了,烦恼随之而来——公司成为同行“挖人”的最大目标。 冯某和吴某均为禾欣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1998年,两人大学毕业后加入禾欣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两人都曾被派往德国、意大利等国接受技术培训,掌握了公司的干法、湿法合成革(PU革)制造的关键技术,因为表现出色,分别升任公司的技术中心副主任和副厂长的职务。2003年,两人在与禾欣公司的聘用合同期满后,均选择不再续约。 然而,两人在与禾欣公司解聘未满一年的情况下,却又分别受聘于与禾欣公司生产同类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两家企业。这样,两人就违反了当初与禾欣公司签订的技术保密协定:在与禾欣公司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一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服务。这正是法院判决他们违约的原因所在。 20万元的处罚有威慑力吗? 两场官司都以胜诉告结。但是看着手中的民事判决书,禾欣公司总裁办主任姚欣却难言轻松。主管公司人力资源事务的他告诉记者,官司胜在预料之中,但是公司的损失却远非40万元的违约金可以弥补。 更重要的是,“尽管20万元违约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却很难有效制止同样事件的再次发生。”禾欣公司总经理沈云平苦笑着说。据他介绍,近五年来,该公司已有13名核心技术人员流到其他同行企业,工作两年以上的技术人员都成了被“挖角”的目标。 “问题在于,我们只能追究违约技术人员的民事责任,只要挖人企业愿意为违约行为埋单,这类事件就很难被制止。”沈云平显得颇为无奈。“省级实验室”何时能升级? 骨干技术人才被挖,不仅造成经营上的损失,还使得禾欣公司的“省级实验室”迟迟无法向“国家级试验室”升级。据介绍,早在五年前,禾欣公司的实验室就被批准为省级实验室,硬件设备亚洲一流,是我省最早的省级实验室之一。然而,五年间技术人员的频频被挖,让这个业内一流的实验室始终无法满足国家级实验室在技术人才比例上的要求。 这种局面可能还要延续。对那些新建企业来说,通过“挖人”,不仅省去了开发核心技术所需的大笔资金,原来可能需要几年才能掌握的技术,几个月内就可以完成产业化。而合成革的生产技术更新快,很多不适宜申请专利,因此,对侵权企业的起诉就变得十分困难。 “办个钢铁企业,防止钢材被偷的难度并不大。但如果是一个高科技企业,技术流失就相对容易,装在脑袋里的东西是很难防范被盗的。”沈云平说。在他看来,除了相关技术人员要遵守从业道德,相关企业要遵守行业规范外,从立法上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名词解释:“竞业禁止”,指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目的之一就是防止从业人员利用企业的商业机密为自己和他人谋利益,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有关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关于竞业禁止的条款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也缺乏可操作性。(刘刚)(来源: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