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务员两年不称职就将被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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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0:34 人民网 |
人民网宁波1月27日电平时考核为差,取消月目标考核奖;被有效投诉两次,次年不得晋升;连续两年每年被有效投诉三次将被辞退。记者昨天从宁波市人事局获悉,刚刚出台的《宁波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规定了几十条考核结果直接与公务员工资、奖金、职务升迁等挂钩的条款。这意味着,在宁波,机关公务员的“铁饭碗”不像以前那么好捧了。 年度考核优秀、称职可加钱 年度(绩效)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种。当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发放本人12月份的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按规定享受年度目标考核奖。当年考核为优秀且实绩突出的,给予嘉奖或记功奖励。连续2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5年考核称职或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工资。 基本称职 次年不得晋升 被群众有效投诉2次及以上,就会确定为基本称职。当年在晋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时按称职对待。 由单位给予3-6个月的告诫期,减半发放本人12月份的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按规定减发目标考核奖;第二年度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作为各种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推荐人选。 连续两年不称职 辞退 被群众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就会确定为不称职。年度考核不称职,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的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按规定扣发年度目标考核奖。由任免机关在考核结束后的3个月内作出降职决定,无职可降的降低一个级别工资。连续2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根据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在一个月内,按照管理权限予以辞退。 宁波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说,同浙江省出台的公务员考核办法相比,宁波的考核更加简化了手续。浙江省考核是先进行绩效考核,再把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而宁波是将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一起考核,将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宁波对公务员平时的考核列出了15条确定为差的标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沈朝晖求均光何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