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许可 对达尔曼老总采取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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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7:39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记者 剑波)昨日召开的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宗林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决定许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许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西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经查,1996年至2004年7月,许宗林利用职权,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先后从控股的几家公司,以“货款”往来款名义转往疑犯李晓明控制的深圳、珠海几家公司共计人民币4.83亿余元,其中3.34亿余元转回西安达尔曼实业公司,1.49亿元转入深圳10余家公司。许宗林、李晓明将其兑换成美元,且将其中1000万美元转入许宗林和其妻和立红在加拿大私人账户,据为己有。 2000年7月,许宗林将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人民币1990万元,指使公司财务人员转入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李晓明”个人账户1020万元,“和立红”个人账户970万元。许宗林、李晓明决定将1990万元再转入深圳,作为注册私人公司使用。 2004年11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提请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宗林。2004年12月1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经研究认为,许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应依法逮捕。2005年1月12日,西安市公安局向市检察院通报了许宗林的人大代表身份。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于1月14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许宗林采取强制措施。昨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许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许宗林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西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