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售百万元假烟 未曾卸货亦获罪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8:53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28日电(申屠清儿、朱立毅)浙江的四名犯罪分子经密谋策划,购买了数量巨大的假烟,不料还没出手就被逮住了。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四人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一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15万到20万元不等的罚金。 2004年5月5日,陈坤炎联系上福建人老黄(另案处理),商定当晚购买假香烟。陈坤炎确定卸货地点为杭州乔司镇的一家服装公司厂区内,尔后又租用乔司镇大井村的一所民宅用以堆放香烟。同时,陈坤炎还联系了陈建坤、黄建国和杜国宝等人帮忙卸货。 当晚21时许,陈坤炎等人在卸货地点从一辆福建牌照的厢式大货车上卸下一部分假冒的上海红双喜香烟,装上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厢式小货车,拉到大井村的民宅堆放,卸货后,两辆车又回到原处继续装货。 当四人即将装满第二批香烟时,烟草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前来查处,当场扣押用于运输的假烟的汽车和假冒的上海红双喜香烟162箱(8100条),上海红双喜散支630公斤(折计42箱2100条)、牡丹散支香烟1020公斤(折计68箱3400条)。后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该批卷烟为假冒伪劣卷烟。这些假烟的价值高达9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坤炎购买假冒伪劣卷烟,陈建坤、黄建国和杜国宝明知是假烟仍帮其装运,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四被告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陈坤炎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陈建坤、黄建国、杜国宝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