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老年医院原院长因收受回扣被立案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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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8:55 新华网 |
昨日,记者从2005年福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去年福建省卫生系统在查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中,共立案127件,其中省老年医院原院长等人因违反规定被立案审查,另外全省共有28名医务人员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而受到处理。去年,全省卫生系统立案127件,其中处级2人,科级13人,医务人员108人;受到刑事处分35人,党纪政纪处分87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收受“红包”、回扣74人次,涉及金额66.59万元。其中,省老年医院原院长、检验科原正副主任收受设备、试剂回扣和礼金,分别被立案审查和追究刑事责任。 全省有10名医务人员参与赌博,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厦门中山医院原药学部主任收受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回扣2.4万元,被追究刑事责任。泰宁县医院原院长收受医疗器械、药品回扣和基建回扣9.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福鼎市立医院原药剂科副科长兼中药房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药品回扣,中药房进行药品统方,13人私分回扣,均被追究刑事责任。漳州市医院、中医院和龙海市医院骨科4人收受骨科耗材回扣案,已移送司法部门审理。南平市第一医院、邵武市立医院10名原医院、科室负责人收受基建、设备、药品回扣窝案,已被立案审查。(记者刘明云)(来源:福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