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家乱用广告语被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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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9:11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范萌通讯员王蔚卿)近日,宁波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因为一句不规范的广告语,被市物价检查部门以涉嫌价格欺诈查处。物价部门提醒商家要规范使用广告语,不得以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 该公司最近在媒体上发布了这样的广告:“6年来仅此一次零点毛利”、“零毛利回馈甬城市民”。市物价监督检查部门认为该广告用语有误导消费者倾向,涉嫌价格欺诈,根据《价格法》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该公司现已撤下不规范广告。 春节将至,各商家优惠促销的广告很多,针对各种具有鼓动性的广告语,物价部门表示,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些语言不能用,有些不能随便用。比如,“成本价”一词就不能作为广告用语,含有“成本价”的广告用语一经发现,就以价格欺诈行为论处,而价格欺诈的最低罚款为2万元。如使用“降价”和“特价”时,必须有特定的时间段,而有些商家新产品上柜也打“特价”的牌子,显然不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