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套真币蚀了“一把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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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9:1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海燕潮保)日前,包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购买、使用假币案作出判决,以购买假币罪判处崔丙魁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使用假币罪判处崔丙龙、崔满意、贾兴祥、盛燕等4被告人1至1.5万元的罚金。 2004年8月中旬,利辛县纪王场乡农民崔丙魁从该县孙集乡以1400元的价格购买了1000张1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后伙同同乡的崔丙龙、崔满意、贾兴祥、盛燕等4人来到合肥市,分别在葛大店、青年路、九华山路菜市场等地疯狂地分散使用假人民币,以购买味精、打火机等各类小商品的方法,套取找零,共使用10元面额的假币400余张,套取真币达2022.5元。另外,崔丙龙还带有121张20元面额的假币。后因他人举报,5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崔丙魁购买并结伙与崔丙龙等4人共同携带10000元假币,已使用400余张10元面额的假币,构成购买假币罪,崔丙龙、崔满意、贾兴祥、盛燕等4被告人均构成使用假币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