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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八市职业资格证书将可互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9:22 光明日报

  记者 郑天虹

  据新华社广州1月27日电

  随着《珠三角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27日签署生效,包括广州、深圳在内的珠三角八个市将可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互认。

  在珠三角地区人才资源整体数量和整体竞争力相对不足、各自发展不完全平衡的情况下,珠三角八市,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的人事局经过一段时间酝酿协商,于1月27日在广州签署《珠三角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

  据了解,协议签署后,各市将推动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共同探讨建立地方职业资格制度,对各自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各城市进行互认,并在教材、培训、师资、考试、市场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

  据悉,珠三角八市还将在这一协议框架下,推动区域内高级专家信息资源共享、人才交流信息共享、联合举办珠三角人才招聘会、开展人事人才服务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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