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干部质量 国企领导人任免实行票决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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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9:29 新华网 |
为了完善干部任用决策制度,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管理好国有资产,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近日通过了《兰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无记名投票表决干部任免事项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今后兰州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必须经过市国资委党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根据党内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兰州实际,市国资委制定了该办法,并于近日颁布实施。《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企业领导人职务任免、推荐和提名人选的表决;干部晋升职级和确定职级的表决。 《办法》规定,今后兰州市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集体重点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拟任人选及推荐人选,由市国资委党委会讨论决定提名,并提交市国资委党委会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具体的票决制程序为: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向市国资委党委会成员提供《提请市国资委党委会会议讨论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等书面材料,随后由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逐一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理由等情况以及拟任免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再经市国资委党委会成员讨论并对拟任免人选逐一填写表决票后,由主持人当场宣布票决结果,形成决议通过。(特约记者吴贵学记者 马少飞) 编辑:朱霞(来源:兰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