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日化用品不能带上车 提醒:根据规定携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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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9:34 新华网 |
今天上午,通过火车站安检口的王先生被值班民警留住。他很纳闷:我没有携带危险品啊?随后民警告诉他原因:他包里200毫升装的染发剂属于超量携带物品,按规定不准带上车。 据太原火车站派出所值班民警介绍,近一周来,安检口查到的违规携带的其他类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是日常化学用品)由之前的40公斤激增至155.8公斤。因为人们平日使用的摩丝、空气清新剂等属易燃、易爆物品,受挤压、高温后容易引起自燃或导致爆炸,所以铁路部门对这些物品的携带量都做了详细规定。 民警提醒广大旅客在乘车时要根据规定量携带。这些物品主要有:指甲油、发胶、摩丝、空气清新剂以及乳胶、喷漆、玻璃胶、气喷彩带。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限量携带的物品如下: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去光剂、染发剂、指甲油不超过20毫升;酒精、冷烫剂不超过100毫升;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不超过600毫升;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记者赵丽娜)(网络编辑:武海珠)(来源: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