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涉爆案件 南宁将停买停运停用民爆物品1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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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0:00 新华网 |
为确保新春佳节首府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防各类涉爆案件及事故的发生,南宁市公安局今日发布春节期间暂停在市区范围内购买、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通告。 通告规定,2005年2月5日至2月16日,在市区范围内暂停购买、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所有爆破工程一律停止爆破施工。各涉爆单位对生产所用的涉爆原料和工地上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点入库,交民爆物品专用仓库统一保管。各县(区)公安局在春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涉爆单位的安全管理,严禁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进入南宁市区。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110,3142501。(记者田桂营)(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