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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可来长干“个体”待遇与内地个体户相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0:24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 黄家庆) 港澳居民可到长春来申办个体工商户了。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凡港澳永久性居民均可在长春市申办个体工商户,只要依据内地有关法规规章就可以直接登记。同时建立委托登记和委托备案制度,除了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一般应委托基层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执照年检。

  根据国家规定,港澳居民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与内地个体户待遇相同。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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