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评论 农民状告国土部体现法治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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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0:46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据报道,因觉得无锡市政府在征用自己土地的过程中存在违法征地、少征多占、名目不符等问题,而国土资源部不予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无锡市滨湖区胡雪妹等150位农民在经过许多曲折经历后,把国土资源部起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国土资源部不予受理的决定书。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这150位农民在此事件中表现出的可贵理性,让人感动,敬仰。对于农民这个弱势群体表现出的法治理性,我们要加倍珍惜。 要知道,农民是接受教育最少、法律知识最贫乏的群体,可记者看到的是:“四位江苏农民操着浓重的家乡话和国土部的官员法庭论法,有板有眼比专业律师不在以下!”他们变自上而下的被动普法为自觉学习和运用法律,这是一种多么可喜的现象。 150位农民虽然处在弱势的地位上,可他们不相信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坚信人间自有公道。作为受害者,在逐级向行政部门上诉均得不到支持甚至推诿的情况下,他们努力克制自己,绝不做出过激行为,不用法律法规不许可的方法引起社会关注或发泄内心的压抑,这种理性是多么的可贵! 150位农民对国土资源部的做法表示失望,但并没有灰心丧气,没有在自卑中消沉,也没有向“潜规则”寻求帮助,他们知道“部级”的权力不是权力的终点,知道任何权力都有制约的“天敌”,因而坚信法律在我国的神圣地位,坚信法律的力量能够最终给自己讨回公道,这是一种多么可贵的公民意识啊! 农民群体的集体理性是整个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石,是目前我们这个极需要和平环境的民族的最强大的潜在精神保障,更是任何一项促进GDP增长的项目都不能相提并论的巨大财富! 我们当然不能希望法院在调查、审理和判决这个案子中给这些农民以特殊照顾,因为那同样是违法的,只是希望法院将原告、被告双方放在平等的地位上,尊重事实、秉公执法,只要公平地作出判决,就是在关键时刻对农民的最大保护。(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