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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偿家教”将无缘评“特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17:31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月28日电(记者刘丹)擅自在校外对中小学生进行有偿教学,或大量编写以习题试卷为主的应试教辅材料及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的教师,将取消其特级教师的评选资格。

  27日,上海市教委出台的《关于上海市特级教师标准(征求意见稿)》对特级教师的评定做了具体的“减负”要求。

  “减负,不能光停留在‘说’上,更应该从‘评价’中找准‘突破口’。”上海市教委主任张伟江说。据悉,新出台的“特级教师评定标准”对原有的特级教师亦将奏效。“标准”明确指出,对违背减负要求的特级教师将给予警告,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将撤销“上海市特级教师”称号,并取消津贴。

  为了将“减负”进行到底,与《关于上海市特级教师标准(征求意见稿)》同时出台的还有《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不能搞大运动量训练”也被列为“中学高级教师”评定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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