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妇女无票进站乘车殴打民警被处罚金两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14:14 新华网 |
新华网天津1月29日电(记者赵锦成储智君)一妇女欲无票进站乘车,在受到民警拦阻时,该妇女竟无理殴打民警,致民警轻微伤。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日前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该妇女罚金2万元。 2004年9月17日,40岁的妇女高某某在天津铁路分局塘沽站第二站台东头,欲无票进站乘车。正在执行专运警卫任务的民警见状进行拦阻,并告知高某某应由进站口进站。高某某不听劝告又欲强行通过,于是民警再次拦阻。这时,高某某竟用手中的雨伞抡打民警的头部、面部,并抓下民警的眼镜摔在地上,造成民警的头部、面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实施上述行为后,高某某还故意躺在站台上,后被公安民警抬离站台。其后,高某某被依法抓获并被刑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目无国法,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高某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犯,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遂作出了如上一审判决。 |